权利
第九条和学院的性行为不端政策保证投诉人/答辩人的某些权利。第九条协调员有责任确保这些权利在整个过程中得到遵守。指性行为不端政策有关权利的详细信息。
当收到正式投诉时,学院将立即采取行动制止不正当性行为,并确保当事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学院会公平对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即学院会对投诉人提供支援措施,而对被投诉人,学院会按照投诉程序,然后再作出纪律处分。这些步骤可包括支持性措施,以确保恢复或维护双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保护安全,并在不给另一方造成不合理负担的情况下制止性骚扰。无论是否提出正式投诉,双方和投诉人都可采取支持措施。
权利
申诉程序将迅速、彻底和公正,并为各方提供有意义的机会表达意见。参与该过程的各方享有以下权利:
- 在纪律处分程序的所有阶段,学院官员都要以尊严、尊重和敏感的态度对待
- 公正公正的调查
- 迅速、公平的纪律程序和决议,并为当事各方提供听取意见的机会,包括提供现场听证
- 支持措施的可用性,无论是否提出正式投诉
各方均有权及时收到有关下列事项的书面通知:
- 报告的违规行为,包括违规行为发生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非正式解决方案的可用性
- 与涉嫌违规行为相关的潜在制裁范围
- 双方在性行为不端政策下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关于其他民事和刑事选择的信息
- 当事人被要求或允许参加的每次听证会、会议或面谈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学院就是否发生违规行为及决定依据所作的最终决定
- 实施任何制裁
- 上诉的权利和上诉程序的说明
查阅学院在调查过程中获得或考虑到的有关事件的案件档案和证据,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将个人身份或其他信息加以删减:
- 在诉讼期间提供证词
- 提交证据、证人名单,并建议向纪律程序中涉及的另一方提出具体问题
- 以电子方式提供和审查证词,或以不要求当事人当面在场的方式提供和审查证词
- 审查和提供书面答复的报告和建议的调查结果
- 对决定或制裁提出上诉
提供支持性措施,以维护和恢复平等的教育机会,保护安全,或阻止性骚扰。以下支持措施可在提交或不提交正式投诉的情况下使用。
- 提供有关现有医疗服务的信息
- 获得咨询服务和协助,建立最初的咨询预约,在校内和校外
- 实施校园“无联系函”(即学院的官方指令,通知个人不得与他人进行口头、电子、书面或第三方通信)
- 改变工作计划或工作分配,或重新分配到其他工作组/团队,或更换上级/管理层关系
- 在问题解决之前,限制个人或组织使用学院的某些设施或活动
- 自愿休假
- 根据适当的学院政策和/或程序(学生行为守则- 42001,纪律处分和停学- 34002)紧急停学或学院强制休假
- 为学生提供护送,确保他们在课堂和活动之间安全通行
- 重新安排作业及/或考试(谘询有关院系)
- 提供替代的课程完成选择(在获得适当教师同意的情况下)
- 更改课程表,包括选择“不完整的”课程的能力,放弃一门课程而不受惩罚,或转移部分(在适当的教师同意下)
- 提供学术支持服务,如辅导,和任何其他补救措施,可以为保护当事人和实现本政策的目标量身定制。
根据《教育条例》第11-601条,马里兰州高等教育委员会(MHEC)维持一份的律师
(PDF,)(也被称为律师)愿意无偿代表学生参加第九条校园性侵犯诉讼或收取较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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